徐玉蘭:“我不是資金掮客”
作為吳英干姐的徐玉蘭很快也成為了吳英案的涉案人之一。2月11日,徐玉蘭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拘留,3月16日,徐玉蘭的家人接到了逮捕通知書。
東陽市的繁華地帶南街,中年女子徐玉蘭經營著一家名為“蘭蘭名片”的小店,一個穿著大紅衣服的小姑娘坐在里面,店里一片狼藉,正準備搬遷。
走過幾條街,則是徐玉蘭一家開的另外一家公司――遠大寄售行,這是棟裝修并不豪華的房子,除了門面營業,樓上則是徐玉蘭一家居住的地方。
徐玉蘭正在上海讀大學的大女兒,這幾天請假回家,正幫助父親處理有關事宜,言談中略顯成熟。
“不特定”還是“特定”
這是個看上去與當地普通東陽人并無區別的家庭。
不過,作為吳英干姐的徐玉蘭很快也成為了吳英案的涉案人之一。2月11日,徐玉蘭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拘留,3月16日,徐玉蘭的家人接到了逮捕通知書。
在吳英的借貸關系中,徐玉蘭成了吳英債務鏈條上的關鍵點之一。
“她只是好心,她和吳英認識很久,很多年前吳英缺錢的時候就幫過她。”徐玉蘭的親戚這樣表示。據這位親戚介紹,吳英為了報恩,還認了徐為干姐,當2006年吳英再次陷入資金困境時,干姐徐玉蘭出于好心,再次出手幫忙。
據徐玉蘭的家人介紹,連徐玉蘭的母親也傾囊相助了1萬多元。
在徐玉蘭家人看來,這一切是很正常的民間借貸。徐的女兒在2月26日寫的一份申訴書中提出: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民間借貸的主要區別有二:是否有特定的群體;是否有明確的用途。而公眾存款的司法解釋為:“公眾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體,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數個人或特定群體,不能認為是公眾存款。”
徐玉蘭女兒認為,徐玉蘭所集資金,部分為徐玉蘭夫婦共有,部分向其親朋好友以私人名義借得,所以其群體是特定的、特殊的。
她解釋整個事件的經過為,徐玉蘭與吳英很早前就認識,并互稱姐妹,關系一直很好。后來吳英因資金周轉困難,向徐玉蘭借款。作為好姐妹,徐玉蘭就分多次借 給吳英數百萬元,后又以個人名義向親朋好友借款資助吳英,以幫助其擺脫困難。所以,徐玉蘭的行為具有明確的目的和用途。
徐玉蘭女兒為 給母親申訴,專門查找了相關法條:1999年1月26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公民與企業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機構之 間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借貸雙方意思表述真實即可認定有效。根據以上批復,也就是說任何個人或企業都可以以還本付息的方式向一個或多個人借款,而無論金 額、人數多少。
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中規定: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 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 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應予追訴。
因此,徐玉蘭女兒認為,徐玉蘭所發生的借貸戶,只有十來戶,根本不可能達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中“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的規定。
由此,她認為,其母親的行為屬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根本無法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同時,請求司法機關釋放徐玉蘭。
另有說法
不過,外界認為,徐玉蘭多年經營寄售行,因此在民間借貸中,有著非常廣泛的人際關系圈和口碑,這也側面印證了徐玉蘭在民間借貸關系中扮演著非?;钴S的中間人角色。而在這過程中,很可能出現高息放貸的情況。
據南方周末報道,在“本色集團債權債務甄別確認登記處”曾經見一名中年婦女出示過白紙,一張金額20萬,一張30萬,兩張上都寫著“利息0.03”,還 有當時兩張存折的復印件。這是她和名叫徐玉蘭的女子訂立的借條,也就是她口中的“蘭蘭”。2006年底,徐玉蘭說是在替本色集團的吳英借錢,這名婦女先后 兩次借給她50萬元,當時約定2個月后便還。因此,外界質疑,徐玉蘭或可能在這中間吃了利差,她轉借給吳英的利息可能比3分還要高。
但關于具體借款的利率多少的核心問題,徐的家人稱“不了解”,只是隨口說了,利息大多是2分,“并沒有放高利貸”。
記者聯絡徐玉蘭的代理律師浙江美君律師事務所盧美君,詢問徐玉蘭案的辯訴焦點是否于“非法集資對象”的“特定性”等方面。盧美君拒絕回復,“涉及采訪事宜需由司法部門批準”,她說。
本報記者聯絡到徐玉蘭丈夫吳巖龍,據其稱正遠在新疆一個小城市,近期將返東陽處理相關事宜。吳巖龍說他們全家一直相信吳英周密的商業計劃,“吳英去年年 底開始著手還掉她在義烏3―5億的債務,她已在北京一家投資公司融到了6億,月利率是1分―1.2分;春節前原定找廣東一家銀行借3億貸款,由一家與她在 杭州有業務往來的廣東公司擔保,后發生了一連串的事件。吳英的設想是投資礦藏業”。
據東陽本地人士介紹,吳英與義烏幾位老板的資金融通,其月利率大約是5%至10%,遠高于徐玉蘭的融資利率。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徐玉蘭:“我不是資金掮客”
{最后編輯時間:2007-03-20}